广元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拟推荐正高级教师职称人选的公示

2023/11/12 1.1w 阅读 120 点赞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97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验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98号)安排,经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逐级推荐;市推荐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议、审定,拟推荐寇菊容等17人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拟推荐王荣等2人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拟推荐杨寒梅等3人申报高级实验师职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公示期间,若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可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原则上不受理匿名意见。

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265473,2388059,电子邮箱:532041582qq@.com,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384号,邮编:628017。

附件:1.广元市2023年度拟推荐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名单

2.广元市2023年度拟推荐高级实验师职称人员名单

                    广元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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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