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5/04/24 1.3w 阅读 306 点赞

为规范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管理,提高培训实效,根据《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川教函〔2023〕155号)、《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川教函〔2023〕153号)、《四川省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22〕186 号)、《四川省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川教师发〔2022〕41号),结合我市教师培训实际,市教育局研究起草了《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5月2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1452739345@qq.com ,联系电话:13981275005

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25号(广元市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