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管理,提高培训实效,根据《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川教函〔2023〕155号)、《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川教函〔2023〕153号)、《四川省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22〕186 号)、《四川省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川教师发〔2022〕41号),结合我市教师培训实际,市教育局研究起草了《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5月2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1452739345@qq.com ,联系电话:13981275005
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25号(广元市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