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
政策通知公告

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4/07/03 4.5k 阅读 316 点赞


各县区、市直属学校: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51号)精神,我局对以市教育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5件(见附件)。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市教育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元市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



市教育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

广教发〔2019〕8号

2

广元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广教发〔2019〕13号

3

广元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4

广元市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办法

5

广元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立禁止和限制目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