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
政策政策法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2019/12/29 1.8w 阅读 391 点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2-30 11:58 字体: [ 大 中 小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00元/月调整为5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10元/月调整为350元/月,调整后的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