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
政策通知公告

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12/15 8.7k 阅读 313 点赞


为规范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切实保障档案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关于“高校要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转递。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之规定,自2025年起,除在市教育局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外,我局不再接收其他高校毕业生的档案。

特此公告!

广元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