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试行 全市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市民〔2021〕33号
各县区民政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
经省民政厅批准,今年6月1日起,在我市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广元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试行全市通办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严格实施。
广元市民政局
2021年5月31日
广元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试行全市通办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精神,按照民政厅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改进婚姻登记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试行全市通办,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便民利民、服务高效”为目的,打破现行的婚姻登记户籍限制,在全市范围内任何一处婚姻登记处实现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事务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服务对象。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具有广元市辖区户籍的内地居民;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攀枝花的现役军人。
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应到四川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业务范围。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业务。
1.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在广元市内实行全市通办。
2.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按照原方式办理,稍后纳入“全市通办”。
3.试点期间,市民政局将根据国务院、四川省后续有关要求 和改革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实施内容。
(三)办理方式。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每个婚姻登记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规定一天预约的量,遇有高峰日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当事人可采取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等方式提前 1-2 天预约。各婚姻登记机关要及时公布本机关预约网址和预约电话。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各县区要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升级改造婚姻登记场所,优化功能布局,在涉及场地、经费、设施、人员等方面予以保障支持,确保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全部达到国家3A级以上标准。
(二)强化婚姻登记工作队伍建设。围绕规范登记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统一广元市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全市通办后,业务量增加的县区,要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增加工作人员力量,确保试行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建设。各县区民政局要加强与档案部门联系配合,将已录入的婚姻登记档案实行全文扫描挂接到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中,进一步核对历史数据,及时修正、补录错误信息、遗漏信息;不断完善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推进婚姻登记档案全市网上查询通办;为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提供数据支撑,方便群众办事,为下一步“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奠定基础。
(四)统一婚姻登记依法办理标准。各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四川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规定,及时修改完善政务公开有关内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确保登记合格率100%。
(五)健全婚姻登记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应急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及时预警、合理调整婚姻登记处预约、登记数量。特别是“5.20”、七夕节等结婚登记高峰日要提前制定预案,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满足市民婚姻登记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抓,业务科(股)室和婚姻登记处要认真筹划,积极推进实施。市民政局要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展开,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具体体现,是一项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研判形势,提前做好预案,做好风险防控,压实责任,落实好人员、场地、经费等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政府和民政部门网站、 微信、微博、新闻媒体、婚姻登记场所等渠道,做好“全市通办” 政策解读。加大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主进行网上预约。广泛宣传此项改革试点工作,提升群众的知晓度,确保改革工作真正惠及群众。
五、实施时间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