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
政策公告通知

广元市民政局关于广元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等24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公告

2021/10/24 5.1k 阅读 330 点赞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有关规定,将在民政部门登记广元市七七五志愿者协会、广元群立公益服务中心、广元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广元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广元市春蕾爱心协会、广元市慈善总会、广元市八八五志愿者协会、广元市微公益志愿者协会、广元市蓝天救援队、剑阁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广元市朝天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广元市利州区七七五助残志愿者协会、广元市利州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广元市利州区慈善会、苍溪县仁爱志愿者协会、苍溪县青年志愿者协会、苍溪县爱心同盟青年志愿者协会、苍溪县慈善会、广元市昭化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旺苍县春蕾爱心协会、旺苍县上医生态环保志愿协会、旺苍县慈善会、旺苍县青年志愿者协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公告。


广元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