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医、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广医保发〔2025〕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公众知晓,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精神,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根据国家、省医保部门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规范我市中医、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
二、执行对象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
三、主要内容
规范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8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8项、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项、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项、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9项、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项并明确医保支付类别,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300项。
四、执行时间
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