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收费。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实行“一个基本账户+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收入全额存入备案银行账户,严禁转入非备案账户、举办者个人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收入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发展基金。民办学校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未经许可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
精准监管。聚焦群众高度关切的校园安全、教学规范等关键环节,构建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建立学费专户监管制度,实现资金规范流转与风险防控;推广智能化监管手段,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搭建家校社三方协同监督网络,健全风险预警与诉求处置机制,及时回应解决各类合理诉求,推动违规办学问题全面整改,实现监管无死角、治理全覆盖。
提质赋能。以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为核心,指导民办学校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梯队,深入实施教师培养工程与校本教研机制。注重课程体系规范化建设与特色化发展,推动地方文化、实践活动等融入日常教学,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学评一体化质量监测体系。深化公办校与民办校结对帮扶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建,推动民办学校教师专业素养持续提升,学生学习体验与综合素养不断增强,实现规范办学与高质量发展双向赋能、互促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