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医保中心发〔2026〕2号
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医保发〔2025〕14号)精神,结合医保系统及DRG付费系统记录的医保结算数据、各项医保服务指标、日常监管发现的违规行为等情况,考核组成员单位分别对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2025年度履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按程序审定,现公布如下。
一、考核范围
市本级6家定点医院。
二、考核依据
(一)《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医保发〔2025〕14号);
(二)《广元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5年版)》;
(三)《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遏制住院病员不合理增长的通知》(广医保发〔2023〕15号);
(四)医保信息系统及DRG付费系统记录的医保结算数据及服务指标;
(五)2025年度基金专项治理及日常稽核监管发现的违规行为。
三、考核原则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及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和服务协议,逗硬考核。
四、考核结果
广元市中心医院、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中医医院、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6家医院考核等次均为合格。
附件:2025年度广元市市本级定点医院考核情况统计表
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2月10日
附件
2025年度广元市市本级定点医院考核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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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
考核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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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元市中心医院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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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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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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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元市中医医院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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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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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