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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通知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 (第39号)

2020/07/20 5.4k 阅读 276 点赞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第39号)

     告

(第39号)


一、对7月17日以来从乌鲁木齐市的来(返)广人员,一律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观察期内,上述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乌鲁木齐市经广元去往市外地区的人员,到站(场)后马上有专人接走的,可不进行核酸检测;滞留超过2小时的,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三、关于个人社区申报登记、健康码查验及针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广人员管理的要求,继续按第38号公告执行。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7月19日19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