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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通知

广元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19/10/18 1.5w 阅读 321 点赞

经查,下列8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2018年度检查。其中广元市蔬菜协会7家社会团体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元市临床检验中心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北路66号

邮政编码:628017

联系人:陈卓

联系电话:0839-3266983

广元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8

一、社会团体(7家)

广元市蔬菜协会            广元市摄影家协会  

广元市检察官协会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

广元市戏剧家协会广元市党的建设研究会

广元市纪检监察学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

广元市临床检验中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