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区划地名管理现代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区划地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建立广元市区划地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征集从事行政区划、地名文化、人文历史、方志传记、民俗语言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地名文化爱好者。
三、申报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在区划地名领域或相近相关领域工作或研究达5年以上,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熟悉区划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我市的历史沿革、地理特征、地名文化民情风俗有深入了解。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时间精力完成专家库所委托的工作。
(五)责任心强,公正诚信,能客观、公正、诚实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四、专家职责
区划地名专家被遴选入库后,需担任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总体规划、重要政策、重大调整的咨询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评审和修订等工作。
(二)对行政区划变更,重要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行政区划变更后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供专家意见。
(三)对地名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认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等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四)参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中长期、全局性等课题研究,参与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五)完成区划地名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可通过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
(二)填写申报表:申请人需填写《广元市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文凭、职称证书、学术专业成就等)。
(三)递交材料:申请人将《广元市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学术专业成就等材料复印件寄送至广元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或者扫描后发至相关邮箱。
(四)资格审核:市民政局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研究确定。
(五)公示与聘任:审查确定后,市民政局将拟聘任区划地名专家名单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并颁发聘任书,聘期为5年。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征集面向社会,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广元市区划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用,不与专家形成劳务关系,专家评审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广元市区划地名专家库中专家采取动态管理,结合工作需要、专家自身情况等由市民政局负责调整、选聘;
(四)联系人及方式:广元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 殷蛟,电话及邮箱:08393262417,695602061@qq.com。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嘉陵路北段66号。
附件:广元市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
广元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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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docx |